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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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9 14:27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武大学工字〔2024〕32号)和雷军公益基金会设奖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度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5.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等方面特别突出;

6.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且本学年度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奖学金评定:

1.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2.在校学习科研中,有学术不端行为;

3.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4.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雷军卓越奖学金:100000元/人,本科生4人

雷军腾飞奖学金:20000元/人,本科生26人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请有意向申报雷军奖学金的本科生通过本科生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申报。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提名候选人并公示(各单位限推荐本科生1人)根据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各学院须于10月8日前完成系统审核。

(二)答辩评审:雷军公益基金会负责邀请各学科领域专家,组成答辩评审专家委员会,分两轮进行答辩评审。

第一轮:通过现场答辩从35名本科提名候选人中遴选产生8名雷军卓越奖学金候选人和22名雷军腾飞奖学金获得者。

第二轮:通过现场答辩从8名雷军卓越奖学金候选人中遴选产生4名雷军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另外4人自动获得雷军腾飞奖学金。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通过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