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鼓励本科生积极获取“第二校园”经历,美国柏嘉金融公司(Pasaca Capital Inc.)/英诺医疗集团(Innova Medical Group Inc.)创始人/董事长、武汉大学1982级经济管理系校友黄春华先生通过黄春华基金会(Charles Huang Foundation)捐赠设立“武汉大学英诺本科生国际交流奖学金”,资助我校本科生赴世界顶尖高校或世界顶尖学科的高校修读学分,引导学生树立赴世界一流高校提升国际胜任力的理念。
根据《武汉大学英诺国际交流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武汉大学英诺本科生国际交流奖学金”(以下简称“英诺奖学金”)评选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武汉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科生不纳入英诺奖学金的评选范围:
1.已获得国家出国(境)奖学金全额资助的学生;
2.已获得国外全额资助的学生;
3.出国(境)交流学习前未在学校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学生;
4.申请英诺奖学金时受学校处分仍未解除的学生;
5.有学术不端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学生;
6.具有外国国籍或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件的学生;
7.其他不适合获得英诺奖学金的情形。
二、申报奖项类别
(一)英诺国际交流卓越奖学金。适用于赴世界顶尖高校或世界顶尖学科的高校学生。
1.留学高校需为申请奖学金交流年度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名”或“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中任一排行榜位列前10名的高校。学生需在上述高校完成一学期及以上的学习;
2.留学期间所修课程的学科(必须满足50%及以上所修课程与该学科中的课程保持一致)需为申请奖学金交流年度发布的 “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THE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或“US New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任一排行榜位列前10名的高校学科。
(二)英诺国际交流自强奖学金。适用于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校在库贫困生(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认定)。
1.留学高校需为申请奖学金交流年度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名”或“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中任一排行榜位列前20名的高校,学生需在上述高校完成一学期及以上的学习;
2.留学期间所修课程的学科(必须满足50%及以上所修课程与该学科中的课程保持一致)需为申请奖学金上交流年度发布的 “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THE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或“US New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任一排行榜位列前20名的高校学科。
三、资助方案
1.名额:2024年下半年资助学生名额为7人,其中英诺国际交流自强奖学金名额0-2人。(补充说明:2024年全年资助学生名额为10人)
2.资助对象:2024年秋季(下半年)出访且参加学期或学年校际交流项目(联合培养项目除外)的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英诺国际交流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另行讨论决议。
3.资助标准:每年的资助标准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中,获得英诺国际交流自强奖学金资格的人选在实际交流出访前可额外申请一定额度资金作为支持。学校鼓励培养单位对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提供配套资助,学生获得的资助总金额不得超过出国(境)交流学习产生的总费用。
4.已获英诺国际交流奖学金资格的学生不再参评“武汉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的评审。经学校评审会认定后,未获评英诺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可参评“武汉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
四、资格评选流程
1.2024年10月25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电子版申请材料:《武汉大学英诺国际交流奖学金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留学高校邀请函(应有明确的交流时间证明)。
注:学生所申报的交流项目应提前在学校“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https://ws.whu.edu.cn/oir,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Microsoft Edge或360极速浏览器,在随后打开的“统一身份认证”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平台”,进入“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中在线登记备案,请学生随时关注培养单位审核状态并提醒相关审核人员审核。
2.2024年10月31日前,各学院核准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在评选推荐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按照资助对象要求对学生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将初选人员名单在所在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武汉大学英诺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和学生电子版申请材料(学院签字盖章)一并发送至国际交流部工作邮箱:intoffice@whu.edu.cn。
3.国际交流部汇总各学院所提交材料,并组织召开由多部门及专家代表共同参与的英诺国际交流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共同对候选人进行现场综合评判,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通过国际交流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学生对于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24年11月29日前向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电话:87228331,电子邮箱:intoffice@whu.edu.cn。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进行复议并做出答复。
4.学生完成交流学习返校后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见第五项第2点)至国际交流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将完成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五、返校后申请奖学金流程
1.资助学生应在2024年秋季实际出访且在申请英诺国际交流奖学金资格之前拿到留学高校的邀请函;
2.资助学生须在完成学习交流回国(入境)后提交相关材料:
(1)学生在国外成绩证明材料;
(2)外方邀请函复印件(材料中应有明确的交流时间证明);
(3)护照出入境盖章页或出入境管理机构开具的出入境时间证明;
(4)个人回国总结。
六、咨询方式
工作邮箱:intoffice@whu.edu.cn
联系电话:87228331
联系人:郭老师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部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