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宝钢奖学金、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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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宝钢奖学金、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8 00:00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武汉大学雷军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精神,现将宝钢奖学金、雷军奖学金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级、2013级全日制普通类博士研究生(含2014级硕博连读生)和2012级、2013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委培、定向除外)。

  二、评选标准

  (一)宝钢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优秀科研成果,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3、有国家承认的科研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研究生必须排名第一,或其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

  4、在全国学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5、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雷军奖学金

  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

  5.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活动,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 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4.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

  (三)在科研工作或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四)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五)在申报评选的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现象;

  (六)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七)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

  (一)宝钢奖学金

  奖金每人10000元,其中,推荐优秀研究生特等奖一名(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组织评选),奖金20000元。

  (二)雷军奖学金

  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各10名,奖金每人每年2万元。以奖励学院(系)的拔尖学生为原则,每个学院(系)最多有1个研究生名额。根据雷军校友的意见,计算机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应至少有1个名额。

  四、评选程序和报送时间

  (一)宝钢奖学金

  申请“宝钢奖学金”的学生,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申报系统上(http://www.bsef.baosteel.com/)填写申报书,填写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登录名:00038A,密码whdx38,其中院系意见由辅导员填写(不能简单的写同意推荐)。内容都填好后,网上下载打印装订(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由相关院系副书记签字(要求手写签名),盖行政章(特别注意)。请学生提前准备好三张一样的两寸彩照,并在照片背后写上学校、学院、姓名等信息。请于9月30日前将材料汇总交到研究生工作部。

  (二)雷军奖学金

  研究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定委员会审定专项奖申请者的材料,确定候选者,并将候选者申请表(纸板及电子版)及申报材料(含图书馆检索证明)原件务必于10月8日前报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由学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专项奖获奖名单。

  五、要求

  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领会评优标准,通过对优秀典型的宣传,更好地发挥评奖评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