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龙江测绘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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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龙江测绘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4 16:09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 》、《武汉大学龙江测绘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及评审办法》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武汉大学2016年龙江测绘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普通类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二、助学标准及名额分配

研究生8名,金额为3000元/人;每个培养单位最多推荐2人。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文明守纪、品行端正;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参评学生能够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受资助学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四)严格要求自己、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五)同等条件下,孤儿、烈士家庭、双亲丧失劳动力等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

四、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参评龙江测绘助学金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社会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推荐2名龙江测绘助学金候选人。

五、工作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推荐龙江测绘助学金候选人,将助学金候选人申请表(附件一)、汇总表(附件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17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11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专用邮箱:ygbswb@whu.edu.cn。联系人:储老师,027-68754362;

附件一:武汉大学研究生社会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武汉大学研究生社会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