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比亚迪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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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比亚迪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4 18:55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下称“各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比亚迪奖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度比亚迪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需为二年级及以上。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学院

硕士

博士

总计

计算机学院

3

1

4

动力与机械学院

3

1

4

电子信息学院

3

1

4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3

1

4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

0

2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

0

1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1

0

1

测绘学院

1

0

1

奖励标准:20000元/人。

三、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明礼诚信、作风正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①科研精英:在校期间作为前三顺位发明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发明专利或在SCI/SSCI/CSSCI/CSCD/北大核心/EI期刊上发表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②赛事达人: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性比赛或由比亚迪集团举办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比亚迪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公示(各单位限推荐1人),并将候选人申请表、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122日17:00前报当代楼A41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

五、评选说明

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能用同一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术创新奖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