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宽泛自强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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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宽泛自强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6 14:45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宽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捐赠宽泛自强励志奖学金的协议》等文件及资金到账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度宽泛自强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武汉大学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恪守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学业成绩优良;

(四)积极参加思想引领、学术科技、实践锻炼、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获得2023-2024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称号;

(五)生活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经学校认定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数据库。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奖励名额:研究生15人

奖励标准:2000元/人。

每个培养单位限推荐1名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申报宽泛自强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培养单位将推荐人申请表、成果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12月13日17:00前报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当代楼A414办公室)。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