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资产管理能力,合法、安全、有效地开展投资活动,更好地实现基金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助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慈善法》、《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规章,现启动公开遴选武汉大学教育基金会委托投资机构报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机构基本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成立5年以上(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2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资质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且管理审慎、信誉较高的机构,并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
(二)申请人或其直接控股集团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项目涵盖范围较广、拥有较好的业绩,且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
(三)实缴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
(四)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规行为,且未被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具有相关金融从业资质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七)具有完善的投资、交易和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二、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见附件),内容包括机构情况、委托投资管理方案等。报名及联系邮箱:edf@whu.edu.cn,电话027-68756023,陈老师、郭老师。
三、截止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3月30日。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续工作安排由秘书处另行通知。
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2022年3月17日
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委托投资机构申请表.docx (17.0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