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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15:04:20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下称各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专项奖学金协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项目

根据专项奖学金资金到账情况(截至2022年10月16日数据),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可参评专项奖学金共43项,具体名称如下(按照单项金额由高到低排序,奖励标准、等级划分、名额分配等见附件):

校级层面评选奖学金(14项):

于刚· 宋晓奖学金

雷军奖学金

宏图创展奖学金

阳普医疗奖学金

阮立平奖学金

深交所奖学金

龙湖奖学金

武汉大学-中国光谷奖学金(大健康奖)

蓝月亮奖学金

华为奖学金

长江电力奖学金

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

烽火通信奖学金

三星奖学金

院级层面评选奖学金(29项):

珞格-天佑奖学金

王之卓创新人才奖

嘀嘀奖学金

易盛奖学金

腾讯奖学金

夏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之测绘优秀青年学子奖

韩德培奖学金

陶德麟哲学奖学金

萧萐父奖学金

德禾未来精英奖学金

伟博奖学金

明思奖学金

义翘神州奖学金

净慧奖学金

电力探索奖学金

智洋创新奖学金

名师奖学金

天源迪科奖学金

南瑞继保奖学金

陈永龄院士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

李庆海测绘优秀学子奖学金

马克昌奖学金

金通尹奖学金

解放国际法奖学金

四方股份奖学金

东卫(武汉)律师事务所奖学金

胡秋原·敬幼茹奖学金

中能电气奖学金

珈伟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详见各专项奖学金的单项评选通知。

三、工作程序

各培养单位应成立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及要求,认真审核申请者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公示。学校成立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各单位的推荐获奖名单和相关材料,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四、相关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能用同一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术创新奖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奖项,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类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

3.2021-2022学年度校级评选的专项奖学金使用“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和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和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规范程序各单位在评奖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落实评奖评优的各环节要求,做到通知到位、参评公平、评比公正、结果公开。

3.及时报送。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线上审核,认真开展评审推荐,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武汉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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